这种说法,狗都不信!
从我接到电话,到赶到,前后怎么也有半小时。
送去休息,用得着解开衣领,换上睡袍,还赖在屋里不走吗?
再说了,既然是张新组的局,在场这么多人,就没一个人能联系到张新,犯得着一个异性领导把人带到酒店?
我是铁了心打算告他强奸,至少也得是个猥亵。
但是,在警察面前,一切还是要讲证据。
通过调取监控,包括现场取证,甚至还带妻子去做了身体检查。
两个多小时后,结果出来了,妻子完全没有受到侵犯。
酒店监控也只拍到了李寒把妻子扶进了包间,包间内的避孕套也没有拆封迹象。
至于我想告的强奸和猥亵,压根没有办法证明!
不过,他的确在酒店房间里洗了澡,想做什么,明眼人心里都清楚。
但有意向,并不构成犯罪。
警方最后给的建议我们调解,尽量和平解决,毕竟双方都有过错。
尤其是我,没证据的情况下,给李寒揍的满脸是血,眼睛肿的老高,满脸伤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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